欢迎光临雷锋网
参观预约

长沙市望城区关于加强学雷锋志愿服务 建设“志愿者之城”的实施方案

2020-03-06 14:42:44  来源:望城发布微信公众号  作者:  字体: 【小】 【中】 【 大】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国务院《志愿服务条例》(国务院令第685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建设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厅字〔2018〕78号)、省文明办等七部门《湖南省关于进一步推动和促进学雷锋志愿服务制度化发展的意见》(湘文明办〔2018〕7号)等文件精神,加快发展全区学雷锋志愿服务事业,扎实推进“志愿者之城”建设,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大力传承和弘扬雷锋精神,普及“奉献、友爱、互助、进步”志愿服务理念,进一步增强人民团结、增进社会共识、增加和谐因素,培育壮大社会组织、推进全社会志愿服务、营造志愿文化氛围,力争到2022年底,建立覆盖全区的志愿服务组织体系、管理体系和项目体系,全区注册志愿者人数达常住人口的15%,经常参加志愿服务人数超过全区常住人口的1/3,志愿服务精神成为望城城市精神和时代风尚的重要组成部分,致力建设全国最具影响力的“志愿者之城”。

二、工作内容

(一)健全工作机制。在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挂牌成立区志愿服务促进中心,负责全区志愿服务的总体规划、统筹协调、宏观指导、检查督促,具体负责志愿服务工作制度规范、人员队伍组建、活动项目运行,做好志愿者的组织引导、激励嘉许、权益保障工作。各文明实践所站安排专人负责本区域志愿服务工作,及时收集报送基层群众需求信息。各志愿服务队伍在区志愿服务促进中心的组织协调下,与各文明实践所站无缝对接,结合基层实际开展志愿活动。

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区直各单位,各街镇。

(二)搭建服务站点。整合全区现有公共服务阵地、综合服务设施等资源,广泛设立“雷锋580”志愿服务站点和雷锋驿站,打造志愿者、服务对象、服务项目对接平台,开设志愿服务柜台(窗口)、热线,配备常驻工作人员,为志愿者、群众提供政策咨询、活动查询、便民应急等服务,在城区、集镇构建点多面广、功能完备的志愿者“15分钟服务圈”。各类志愿服务站点要明确提供服务的场所范围、项目内容、活动时间、负责人员、联系方式等,并以多种形式对外公布。

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区教育局、区文旅广体局、铜官窑管理处、区委党校、雷锋纪念馆、团区委,各街镇。

(三)培育壮大队伍。

1、做实做强区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总队。引导各部门专业力量和社会力量参与,不断完善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支队建设。各志愿服务支队按照总队统一规划部署,拓展志愿服务内容, 每月到全区文明实践所(或下辖文明实践站)开展1次以上的志愿服务活动,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常态化。

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委组织部、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人社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文旅广体局、区卫健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团区委、区妇联、区科协、雷锋百姓城管志愿者协会,各街镇。

2、全面组建机关事业单位志愿服务队伍。全区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按照统一部署,将志愿活动纳入单位年度工作计划,成立志愿服务队伍(成员可与各支队重复),规范志愿服务工作制度,积极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发挥党员干部示范带头作用,扎实推进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全区在职党员和干职工注册及志愿服务活动参与率力争达80%,人均每年从事志愿服务时间达到20小时。

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委组织部,区直各单位。

3、重点推进基层志愿服务队伍建设。各街镇、村(社区)发挥乡土文化人才、科技能人、“五老”人员、先进人物、社会贤达、创业返乡人员等带头人的效应,结合实际建好政策宣讲、文体活动、文明劝导、移风易俗等志愿服务队伍。其中,各街镇组建志愿服务分队不少于5支,每支队伍每月到文明实践站开展志愿服务活动不少于1次;各村(社区)党组织牵头组建志愿服务分队不少于3支,每支队伍每月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不少于2次。倡导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以项目资助、结对帮扶、技术援助等方式参与志愿服务。积极引导广大党员和群众加入志愿者队伍。

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委统战部、区工商联,各街镇。

4、大力培育公益性社会组织。加强对公益性社会组织的引导和规范管理,采取购买服务方式,重点培育涵括困难救助、矛盾调处、人文关怀、心理疏导、行为矫治、关系调适、资源协调、社会功能修复、促进个人与环境适应等专业服务职能的各类社会组织。加大现有社会组织优化与整合力度,重点孵化一批具有社会保障性、非营利性特点和示范导向作用的公益性社会组织。确保到2020年底,公益性社会组织覆盖进驻全区所有村(社区)。

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民政局、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

(四)依法登记注册。依托湖南志愿者服务网,发挥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带头作用,推动各志愿服务队伍、志愿者,全面完成注册登记。对在本单位、本村(社区)内部开展活动的志愿服务队伍、志愿者,要做好相关服务记录,创造条件引导他们全面登记注册。

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直各单位,各街镇。

(五)加强规范管理。做好注册志愿者的建档立库、服务记录及星级认证工作。各志愿组织对志愿者服务工作内容及时进行记录,包括活动(项目)名称、日期、地点、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时间、服务质量评价、活动(项目)负责人、记录人、证明人等。区志愿服务促进中心根据志愿者的服务时间和服务质量,进行星级认证。

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民政局、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

(六)抓好人员培训。规范志愿服务培训管理,坚持先培训再上岗,依托雷锋学院、雷锋纪念馆、区雷锋精神研究会等平台阵地,将基础理念培训和专业技能培训相结合、常规培训和岗前集训相结合,开展志愿者初任培训、骨干培训、专业服务培训、专项服务培训、志愿者讲师培训。统筹区内外培训师资,开发志愿服务课程,组织志愿服务课题研究。

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民政局、区委党校、雷锋纪念馆、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雷锋学院、雷锋精神研究会。

(七)精准提供项目。准确把握群众需求动态,精心策划贴近百姓、贴近生活的志愿服务项目,规范志愿服务项目申报管理,持续不断推出项目清单,打造一批接地气、有特色、可持续的文明实践志愿服务项目。着眼凝聚群众、引导群众,围绕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培养时代新人、弘扬时代新风,开展“乡贤讲堂”“志愿者讲堂”“书记讲堂”“屋场夜话”等主题志愿服务项目;着眼满足广大群众普遍、共性的现实需求,开展“爱心义诊”“雷锋义警”“文艺轻骑兵”等普惠性志愿服务项目;着眼满足群众个性化、差异化需求,聚焦空巢老人、留守儿童以及特困群体,开展“情暖夕阳”“爱心妈妈”“巾帼筑梦”等特惠性志愿服务项目。

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区教育局、区公安分局、区文旅广体局、区卫健局、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区科协、雷锋纪念馆。

(八)畅通供需对接。结合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融媒体中心融合建设及“望城发布”微信公众号和“智慧望城”大数据平台,建设全区志愿服务信息平台,实现线上线下同频共振。各区直单位、街镇、村(社区)要分级分类制定服务“菜单”,依托湖南志愿者服务网和各类阵地平台进行项目发布、志愿者招募、群众需求反馈等。推动建立群众“点单”、中心(所、站)“派单”、志愿者“接单”、群众“评单”的工作模式,既要把志愿服务队伍“送服务”的信息宣传到位,吸引群众广泛参与,又要把群众“要服务”的需求反馈到位,根据群众需求精准开展服务。

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数据资源中心、区融媒体中心、区直各单位,各街镇。

(九)做好嘉许激励。对优秀志愿者给予积分兑换、公益保险、公共就业服务等礼遇,同等条件下优先将其纳入城镇住房保障范围。鼓励各级党组织注重培养、发展优秀志愿者为入党积极分子、中共党员;鼓励各级组织优先推选优秀志愿者为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事业单位招聘、政府雇员招聘可将志愿服务情况纳入考察内容。鼓励企业和其他组织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优秀志愿者,鼓励用人单位优先将优秀志愿者当年度工作评定为优秀等次。

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民政局、区人社局、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各街镇。

(十)提供经费保障。区财政统筹“志愿者之城”建设工作的基本经费,为志愿服务活动开展、项目实施、业务培训、站点建设和志愿者保险、交通等提供所需经费。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要为本单位本系统开展文明实践志愿服务工作提供必要经费、资源和条件。落实政府购买服务相关规定,支持志愿服务组织承接扶贫、济困、扶老、救孤、恤病、助残、救灾、助医、助学等领域公共服务。探索设立文明实践志愿服务专项基金,拓宽社会募资渠道,鼓励个人、企业等进行捐助。

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区直各单位,各街镇。

三、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认识。全区各级各部门要把思想统一到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积极履职尽责,切实开展好志愿服务活动,推动“志愿者之城”建设工作落实。区志愿服务促进中心要加强工作调度,及时提请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问题。

2、浓厚工作氛围。要充分发挥区属新闻媒体及各类文化阵地、宣讲团队等宣传效应,宣讲志愿服务相关知识,挖掘、推荐优秀志愿者典型,宣传志愿服务工作理念和志愿服务活动,全面展示志愿者工作风采,积极营造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的良好社会氛围。

3、严格督促落实。将“志愿者之城”建设工作纳入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测评指标体系。区志愿服务促进中心要健全常态化工作机制,区委督查室、区政府督查室要适时开展专项督查并通报工作推进情况。各级各部门要按照统一部署,结合各自实际,确保“志愿者之城”建设工作取得实效。


回顶部
版权所有:中国雷锋网 邮编:410217
地址:长沙市雷锋街道正兴路42号 电话:0731-88107959 微信号:hnleifeng
参观时间:周二至周日9:00—17:00 (16:30游客停止进馆) 闭馆时间:周一(国家法定假日除外) ICP备案:湘B1.B2-20070067-10
(C)2012.3 chinaleifeng.com,leifeng.rednet.cn, All Rights Reserved